格柵除污機用于給水排水泵站,污水及雨水提升泵站、污水處理廠、水質凈化廠、各類工礦企業(yè)的廢水處理工程。用于清除水中的粗大漂浮物。電機、減速機驅動機構安裝在機架上部的左側或右側,減速機輸出軸上的鏈輪,通過鏈輪帶動鏈耙牽引機構的主動鏈輪旋轉,從動鏈輪的作用是張緊耙鏈安裝機架尾部,由安裝齒耙的鏈條牽引回轉,從而帶動安裝在兩牽引鏈條之間的齒耙一起回轉,每個耙齒都插在柵條縫隙內,將攔截的污物耙送到機架上部極限位置時,齒耙隨鏈條換向而翻轉,齒耙上的污物自動落入垃圾小車或其它輸送設施上運走。同時另設的一對膠板刷對每排經過這里的齒耙作清污工作,至此,完成一個清污的循環(huán)工作。
下面分析除污機故障分析及維護措施:
?。?)傳動軸左右卷筒直徑不一致。卷筒屬于格柵除污機的升降機構,鋼絲繩直接均勻纏繞在卷筒上,電機帶動傳動軸轉動時,卷筒隨之帶動鋼絲繩做垂直升降運動。如果兩側卷筒直徑不一致,將會使得兩側的鋼絲繩下降速度不一致,無法保證鋼絲繩的水平度,從而使得除污耙不能水平下降,當傾斜達到一定程度時(此時未到水室底),除污耙與軌道的摩擦力加大,從而卡在軌道上,耙斗依靠自重翻轉,失去了清淤除污的功能。
(2)除污機兩側鋼絲繩直徑不一致。除污機依靠兩根鋼絲繩帶動除污耙上下做升降運動,因而鋼絲繩的直徑不一致將導致除污耙在下降過程中,一邊鋼絲繩長,而另一邊短的情況出現,從而使得除污耙傾斜,水平度不夠,與軌道摩擦力加大到一定程度,除污耙會自動翻轉,喪失除污功能。1CRF102DG在106大修前只能下降到-21m便發(fā)生翻耙。經作業(yè)人員測量,發(fā)現左右兩根鋼絲繩(同為左旋)直徑相差1mm。分析為兩根鋼絲繩旋向相同導致受力不均勻,其中一根被拉長,工作人員更換兩根鋼絲繩(一根左交互捻,另一根右交互捻),再次動作除污機,便可以順利的下降到-24.6m的位置。
?。?)軌道平整度不夠(水平度、垂直度)。除污耙中的小車部分是沿著軌道上升和下降的,其軌道如果水平度和垂直度達不到設計要求,或者由上述兩種原因導致軌道變形,當小車下降到軌道變形處時,由于導向輪和軌道之間間隙不夠,從而使得小車卡在軌道上,摩擦力過大從而導致翻耙。1SEC102DG下降到-4.2m左右自動翻耙,且不能繼續(xù)下行或上升。經檢查鋼絲繩松緊度正常,沒有出現鋼絲繩水平度不夠的現象。除污機初步判定為軌道不平整或有雜物卡住了導向輪,由于有松繩報警和超力矩保護裝置,使得除污機無法下行或上升。工作人員將超力矩保護裝置的限值調大一點,將除污機順利上升到位后,利用軟梯下到-4.2m處,發(fā)現軌道內側有銹蝕。用刮刀將軌道內側銹斑除去,再試格柵除污機,故障消除。